您的位置:首页>>招商快讯>>2003年度全国开发区招商>>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者来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投资兴业,加快泰安建设经济强市步伐,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泰安高新区实际,特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一、 财政扶持政策
1、新办经营期10年以上的工业企业,上缴增值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3年内给予40%财政补助;上缴企业所得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5年内给予50%财政补助。上属企业中,凡被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上缴增值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自开业3年内给予60%财政补助;上缴企业所得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自开业5年内给予60%财政补助(上述优惠不重复享受)。
2、新办经营期10年以上,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的商业、建筑业、服务业、娱乐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等企业,上缴企业所得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5年内给予50%财政补助。
3、新办经营期10年以上,从事工业标准厂房建设的企业,出售或出租标准厂房上缴的营业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5年内给予20%财政补助;上缴企业所得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5年内给予40%财政补助。
4、新办经营期10年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上缴营业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3年内给予10%财政补助;上缴企业所得税形成地方财力部分,5年内给予30%财政补助。
5、国际国内领先的高新技术项目进区建设需要筹措配套资金的,可优先申请高新区管委会设立的风险投资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孵化基金支持;取得外部贷款的部分给予3年财政贴息扶持,并提供担保支持,但资金用途不得改变。
二、土地优惠政策
6、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高新技术项目、工业项目或投资额2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资项目用地,采用一事一议,确定具体优惠价格。
7、外商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或国内500强企业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按土地评估价格的50%收取地款。
8、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投资的生产性项目或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按土地评估价格的55%收取地款。
9、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按土地评估价格的70%收取地款。
10、投资工业标准厂房开发项目,按评估地价总额的70%收取地款。投资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以评估价起价进行拍卖,最低不少于评估地价总额的90%收取地款。
11、投资商贸、旅游、娱乐、酒店、餐饮等非生产性项目,按评估地价总额的80%缴纳地款。
12、对高新区经济推动大、影响大的项目,高科技项目及外资项目,市外大集团、大企业投资的项目,由高新区管委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更加优惠的地价支持。
三、引资奖励政策
13、对引进项目(房地产开发及非产生税收项目除外)在高新区内建设的,按年度实际到位资金形成固定资产额的1%给予奖励。其中,对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外资项目以及对高新区经济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按1.5%给予奖励。奖金除由高新区管委会奖励外,受益企业对引资者的奖励,由受益单位自定或与引资者商定。
14、对引进货币资金年利率不超过5%的,按资金到位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年利率高于5%不超过7%的,按资金到位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年利率高于7%不超过9%的,按资金到位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由资金使用单位支付。
15、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投资的其主导产品项目、外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性项目的,由高新区管委会奖励别墅一套。
以上引进奖金使用期在一年以上,且受奖人员不受职业限制。
四、引进人才奖励政策
16、凡两院院士带科研成果或项目进高新区创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且形成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或年税收实现100万元以上的,无偿提供150平方米以上住房一套居住,经营5年以上且取得明显效果的,由高新区管委会予以办理房产证,产权归个人所有。
17、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拥有专利、发明、专有技术或特殊才能的人员,获得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并在高新区内实施产业化取得明显效果的项目,且形成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或年税收实现100万元以上的,可提供住房一套,办理泰安市区户口。
18、具有硕士学位且拥有发明专利,在高新区内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具有博士学位,在高新区内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随调随迁。
五、附则
19、对本政策未涉及的方面,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协商确定。
20、本政策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21、本政策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二零零二年十月六日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山东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山东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邮编:271000
 电话:0538-8938307  联系人:史先生  电话:0538-8938378  联系人:孙先生 传真:0538-8938300 E-mail:m-tai@taiand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