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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发[2002]9号
中共阜南县委 阜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省第七次党代会、市二届二次人大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环境、扩大开放、加快发展,根据市委阜发[2002]3号文件精神和阜南县十二届五次人大会议的安排和部署,特制订阜南县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是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加快发展、富民强县的现实需要,是适应加入WTO新形势、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重大举措,是全县广大干群和外来投资者的强烈要求。因此,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富民强县这一主题,以建设规范、透明的法制和政策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文明、安定的人文环境为目标,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为动力,以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和窗口行业为重点,坚持把发挥优化经济环境议事机构的协调督办职能与发挥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与规范经营行为相结合、治理经济环境与开展专项打击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舆论监督、案件查处、领导责任追究、企业评议、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巡视和明查暗访等手段,在规范行政行为、推进司法公正、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落实税费公开制度、依法从重从快查处破坏经济环境案件等方面加大力度,努力实现新的突破,务求在解决群众、企业和投资者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使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有明显改善。
二、工作重点
全县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重点主要有如下七个方面。
(一)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依法行政
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简政放权,政企分开”的要求,切实转变职能。
1、进一步清理规范性文件。坚持法制统一、非歧视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对现行规范性文件中不符合WTO规则的规定或带有地方封锁和行业垄断的内容,继续进行集中清理,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5月底前要完成清理任务,清理保留、修订的要汇编成册。今后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要统一上网发布,供投资者和公众随时查询。此项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主办。
2、进一步办好行政服务中心。要认真总结行政服务中心运行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在实行服务内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五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功能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扩大服务范围。所有涉及外来投资者和企业、个私企业、其它法人、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办证、办照、收费、检查项目以及办事程序、办事依据等,都要向社会及有关对象公开,并实行服务承诺。此项工作由行政服务中心主办,设窗口的单位配合。
3、进一步清理整顿非编执法队。事实证明,清理整顿非编执法队是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除“三乱”的根本措施。今年要下决心取消非编执法队,对自行聘用的人员一律清退,禁止临时工、合同工上岗执法。坚决杜绝非编制人员执法、不持证执法或持无效证件执法。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切实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此项工作由县直工委主办,法制局、编办协办。
4、进一步整治公路、市场和企业“三乱”。一是要严格执行公路“四个一律”的规定,即在全县范围内的国道、省道,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一律不查;过境车辆不违章一律不查;过境车辆轻度违章一律不罚、不扣;过境车辆严重违章的,一律开具处罚建议书,商请违章车辆所在地区有关部门处理,加强对停车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实现公路无“三乱”。二是严格依照省市的有关规定,加快政企分开、简政放权,赋予企业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决策权。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凡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务公开原则的,要明令取消,确保根治企业“三乱”。三是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和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的通知》精神,理顺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领域的执法权限、界定执法检查的范围,清理市场税费收取范围和标准,归并重复收费、交叉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确保根治市场“三乱。此项工作由纠风办牵头,交通局、物价局、经贸委、财办、乡企委主办,公安局、法制局协办。
(二)整顿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
1、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文化市场和交通运输市场等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抓好整顿加油站、集贸市场等工作。整顿金融秩序,防止逃废金融债务。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力度。切实规范和执行招、投标制度,全面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制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等违纪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县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牵头,公安、工商、技监、建委、财政、土地、交通、文化等单位承办。
2、注重培育和规范各类中介组织。各类中介组织要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做到独立、客观、公平、公正执业,并依法承担执业行为的责任。有关部门要对中介组织和专业技术机构依法进行确认及监管。不允许部门或中介组织利用部门权力强制企业接受其指定的中介服务和乱收费。对中介组织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不法行为,要加大依法惩处力度;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或依法取消当事人的执业资格。此项工作由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有关部门配合。
(三)实行税费公开、确保税赋公平
税费公开是依法治理税费的基础手段,既有利于加强征收执法队伍廉政建设,又有利于增强经营者交纳税费的意识,规范税费征管行为。要在全县城乡市场全面推行税费公开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市场税费公开的若干意见》,在全县城乡市场建立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市场监管机构。统一确认经营户的经营额和税费额,统一实行三榜公布,统一制定发放明白卡。坚持执法主体不变的原则,彻底清理和取消税费征收部门聘用的协(护)税(费)组长。坚持减费、保税、兴商、活市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市场征收税费项目的控制和管理,加强对市场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工商、国税、地税等垂直管理体制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确保这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此项工作由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协办。
(四)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公正
近年来,涉及经济环境的司法不公问题在我县仍有不同程度表现。要在解决这一问题上狠下功夫。要在加大司法机关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司法队伍整体素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司法不公问题的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针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进行具体解剖,发现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违纪的要以纪论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公开曝光,努力造成推进司法公正的舆论氛围。此项工作由政法委主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配合。
(五)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经济发展环境
要严厉打击恶势力敲诈勒索经营者和经济活动中的坐地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按照WTO开放市场、公平竞争、政策法规透明和非岐视性原则来对待个体经营者和外地客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公安部门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经营环境无小事”的思想,对涉及经济活动中的举报投诉,做到事事有回声、件件有着落。要加大对经济活动中的坐地欺诈、坑宰外地客商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和投诉受理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投诉受理行为。要发动群众进行投诉举报,对疑难案件要强力侦破、从快审理、公开处理。
(六)办好会计结算中心、强化收支管理
要认真办好会计结算中心,切实强化管理,把各级行政部门的预算内资金的支出、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统管起来,使之真正成为政府统一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的一个重要手段。对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及不按规定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此项工作由财政局、法制局主办。
(七)广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
要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突出抓好一批文明示范窗口,广泛使用礼貌用语,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度,切实加强行风建设,此项工作由文明办牵头负责。凡在基层设站所的部门,要深入开展“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活动。广泛发动群众评议,评议结果对外公布。对“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进行命名表彰,对群众满意率较低的站所,责成主管部门制定改进方案、限期整改。此项工作由纠风办牵头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上述七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订如下六条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充实队伍,强化职能
鉴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并充实领导小组成员,继续赋予领导小组优化经济环境的全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进一步加强,职能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要把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区域或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负总责,并把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成效作为衡量和考核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对行政行为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今年要在公安、工商、国税、地税、土地、建委、交通、教育、技术监督、卫生、环保、药品监督、烟草专卖等部门系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好“吃、拿、卡、要”问题,坚决纠正以权谋私、执法不公、野蛮执法、执法犯法行为;坚决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刁难基层,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要坚决执行、防止反弹。此项工作由县直工委、纠风办牵头落实。
(二)结合正在进行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讨论,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的宣传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在组织解放思想大讨论时,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主要内容,重点解决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的问题。新闻媒体要设立专题、专栏,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使“人人关系阜南形象,事事都是发展环境”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全县上下进一步形成人人自觉爱护和创建投资环境的意识,形成团结一心谋发展、真抓实干促发展的浓烈氛围。此项工作由县委宣传部主办。
(三)狠抓破坏经济环境案件的查处工作,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追究制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查处破坏经济环境案件作为贯穿优化经济环境工作始终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无论是职能部门自办的案件,还是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案件,都必须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对涉及外来投资者的报警案件,公安机关要优先侦办、挂牌督办,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对一些典型案件,优化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盯住不放,坚决处理到位。要坚决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制定的关于对破坏经济环境错误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哪个单位、哪个部门、哪个人出了问题,不仅要对当事人给予处理,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者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责任追究档案。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要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各种经济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行承包工程、索要“保护费”等不法行为等。
(五)继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视优化经济环境工作
要继续发挥人大代表依法监督、政协委员民主监督的作用。计划一年组织两次巡视经济环境活动。要广泛开展企业评议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及公共服务单位活动,每半年评议一次。评议活动要纳入县纪委工作日程,由县纠风办具体实施。
(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强化对治理经济环境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要制定计划和措施,设立专栏或专题。派出得力人员深入治理经济环境工作的前沿,积极报道各个层次、正反两方面的人和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还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在社会各界广泛聘请经济环境监督员,发动并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等项活动。
附:阜南县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任务分解表
中共阜南县委
阜南县人民政府
200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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