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优惠政策
外来投资者以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土地,固定资产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3年内免缴租金。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去该地给予农民补偿外,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大型农产品加工项目,每亩1.5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上述项目,免收费。 世界500强企业或国际跨国公司在我县投资高新技术项目,在生产经营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