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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優惠政策
區內企業享受國家、省、市政府給予的優惠政策:
1、區內高新技術企業從被認定之日起,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出口產品產值達到當年總產值70%以上的,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新辦的非外商及非台、港、澳、僑投資的高新技術企業,從投產年度起,兩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
2、區內生產性外商及台、港、澳、僑投資的高新技術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從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減半期滿後,如經考核仍為高新技術企業,可再延長三年減半期。以後按15%的稅率徵收。
3、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徵收增值稅,對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
4、進入高新區留學人員、博士創業園租用房產的被孵化企業,按市場平均價,在100平方米面積內第一年免收租金,第二年60%,第三年80%;超過100平方米的部分第一年的前半年免收租金,之後兩年半內按80%的標準收取。
5、凡進入麓穀的高新技術企業基本建設的各項工程報建費(包括相配套的生活、公共建築實施)總和按42元/平方米的優惠價收取。
6、對園內高新技術企業實行掛牌無費管理。無費管理企業只納稅,不繳行政事業性費用。
7、區內企業根據情況可採取提前報關、聯網報關、快速報關、上門驗收、加急通關、擔保驗收等便捷通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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