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国家级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
为促进加工贸易发展,规范加工贸易管理,将加工贸易从分散型向相对集中型管理转变,给企业提供更宽松的经营环境,鼓励扩大外贸出口。2000年4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出口加工区。为有利于运作,国家将出口加工区设在已建成的开发区内,并选择若干地区进行试点,首批批准进行试点的有15个出口加工区。
辽宁:
·
大连出口加工区
天津:
·
天津出口加工区
北京:
·
北京天竺出口加工区
山东:
·
烟台出口加工区
·
威海出口加工区
河北:
·
秦皇岛出口加工区
江苏:
·
昆山出口加工区
·
苏州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
·
南通出口加工区
·
昆山出口加工区
·
无锡出口加工区
上海:
·
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
·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
浙江:
·
杭州出口加工区
·
宁波出口加工区
福建:
·
厦门出口加工区
广东:
·
广州出口加工区
·
深圳出口加工区
湖北:
·
武汉出口加工区
吉林:
·
珲春出口加工区
四川:
·
成都出口加工区
·
重庆出口加工区
内蒙:
·
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
安徽:
·
芜湖出口加工区
河南:
·
郑州出口加工区
陕西:
·
西安出口加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