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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景宁民族经济开发区
一、园区概况:
浙江省景宁民族经济开发区概况:浙江省景宁民族经济开发区位于景宁县鹤溪镇北面,东起鹤溪镇后山农业开发基地,南至复兴路,西接省道云寿线,北连滩坑电站库区。开发区规划面积为1.51平方公里,1995年9月28里,浙江省对外经济开发办公室受人民政府委托,批准景宁民族经济开发区首期启动开发面积为1平方公里。批准文号为浙开放办(1995)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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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民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景宁民族经济开发区的管理机构,开发区设置管委会办公室、对外招商部、工程建设部、财务部和国资公司景宁县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景宁民族经济开发区核定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8人,现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的5人,企业性质人员6人。根据县人民政府(景政〔1994〕71号)《关于明确景宁民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职能的通知》,开发区管委会代表景宁县人民政府对开发区的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编制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计划,负责开发区的用地规划、征用、开发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让,审批或审核开发区的投资项目,统一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
浙江省景宁民族经济开发区从1994年的建立到2005年,已经走过十多年的风雨历程,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开发区形态构建已经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已基本具备,发展方向和框架已经明确,经济实力也有较大的增长,同时也大大地推进了景宁城市化建设的进程。十多年来已经开发面积0.847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0.55平方公里,在少数民族自治县经济发展独特的优惠政策感召下,建区以来,先后有50多家企业进区入园,其中工业企业20家。商贸等企业33家,2003年引进的两家中外合资企业(浙江省景宁嘉禾服装纺织有限公司、浙江丹迪琳服饰有限公司)协议利用外资106万美元,实际到位106万美元。填补了我县利用外资的空白。开发区已初步形成了以绿色食品加工、制药、服装纺织、玻纤、竹木制品、建筑材料等具有民族区域特色的综合性产业群,彻底开变了景宁县往年发展工业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乱捕摊子、浪费资源的发展模式。建区以来,开发区十年累计为自治县政储提供财政1个亿以上,2005年度开发区完成工业生产值14132万元,完成工业增加值5574万元,上交税2676.46万元,实现净利润6480.6万元,实现商贸企业产现销售收入66500万元进出口总额237万美元。解决就业人数1千多人。十年的历程,构建了景宁民主族经济开发区伟岸的身躯,十年奋斗,铸就了景宁民族经济开发区建设之魂,十年辉煌,谱写了景宁民族经济开发区发展的新奇迹。今天的景宁民族经济开发区已经成为景宁畲族自治县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最重要载体,是全县招商引资的主战场,产业集聚的新高地,产业结构调整的大平台,是21世纪县城建设的支撑点和集聚点。2004年以来,我们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完成了各项任务,经过上级部门的检查,我们开发区的建设完全符合“两规”要求,在省、市各级政府的关怀下,2006年1月23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批,景宁民族经济开发区确定为浙江省保留的省级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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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业导向:
开发区产业导向以规模企业、环保、外向型经济为重点,积极引进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以制药、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等自然资源综合开发等为发展方向。
三、优惠政策:
景宁是经济欠发达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不仅可以享受到一般地区的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而且可以享受民贸政策、少数民族区域自治优惠政策和国家、省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政策。作为我县政府着力培育的医药产业,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享受省级民族开发区的优惠政策
在规划为工业用地的区域内,企业批准可以供给用地的,土地价格每亩不高于1 O万元。符合产业政策的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优先安排工业用地。
新办工业企业(资源型企业除外),从第一次销售之日起三年内,由财政局按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的3 5%安排企业发展资金,用于扶持企业扩大再生产。
开发区引进的商贸企业和其它企业,通过国、地税部门认定并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2 5%安排企业发展资金。
“凡在景宁县范围内新办企业从开业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五年;投资方从在景宁到所办的联营企业中所分得的税后利润,回原地后不再补交企业所得税,景宁县的企业从外(包括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分回的税后利润,经批准后不再补交企业所得税”。
二、优先嫁接申报享受民贸政策
凡民贸企业销售货物,可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先征后返5 0%(财税[2 0 0 1]6 9号)。民贸企业可执行浙政发(1 9
9 5)11号文件规定,凡在景宁县范围内新办的企业,从开业之日起,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五年。 “十一五”期间,国家还将出台优惠政策扶持发展民贸企业。
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根据银发[2 0 0 1]5 6号文件,人民银行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发放的民族贷款给予利差补贴,补贴标准为年利率2.8
8%。
三、享受龙头企业的扶持和奖励政策
对规模以上龙头企业,采取“一厂一策”,在优惠政策上加以倾斜,并且.优先安排技改投资项目。同时,依据企业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实行奖励。
四、投资成本:
工业用地价格(元/平方米)270
工业用电价格(元/千瓦时)0.685(峰)0.456(谷)0.584(平)
工业用水价格(元/立方米)4.5
五、投资服务:
实行行政审批一条龙服务,并由开发区管委会全程代理,金融渠道顺通,商检、通关、方面顺利。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世纯
联系电话:0578-5091705
手 机:13957051022
网 址:http://jn.ejeen.net
电子邮件:zsc08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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