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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遂昌县工业园区
一、园区概况:
遂昌工业园区(原遂昌县金属制品特色工业园区),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报并请国家发改委审核设立的全省100家特色工业园区之一,由妙高工业区块、云峰工业区块和石练工业区块组成。对外主要交通要道龙丽高速公路贯穿区内,规划上已纳入遂昌县县城总体规划,近期规划建设面积3平方公里,远期规划面积7平方公里。经过4年开发建设,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元立集团为龙头的金属制品产业集群和以绿源木业为骨干的竹木制品生产加工基地。截止2005年,区内各入园企业46家,实现工业总产值15.44亿元,实现税收57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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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城工业区图 |
园区区位图 |
二、产业导向及入园条件:
产业导向:遂昌工业园区产业导向主要以金属制品、建筑五金、机械制造、竹木加工业等为重点。
企业入园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工业园区的产业布局及环境保护要求,达到规定的投资额度和投资强度。
(2)同意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根据企业项目的生产工艺、产业关联、投资强度、污染控制等因素确定的用地选址和面积。
(3)外商投资项目、高新技术项目、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优先入园。
(4)入园企业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期限为50年,入园企业改变土地用途或转让他人、闲置一年不开发、二年内不投产或企业停产的,园区管委会可按原土地出让价格、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对入园企业补偿后根据《入园协议书》收回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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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泰伞业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三、优惠政策及投资成本情况:
(1)国(境)内入园新办工业企业,自投产年度起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全免,上交的其他财政收入留县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后三年上交的财政收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留县部分50%奖励给企业。
(2)外商入园新办工业企业,除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外,自投产年度起前五年上交的财政收入留县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后五年减半。
(3)县内外入园新办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厂房、设备、土地三项之和)5000万元以上的,按第2条执行。
(4)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妙高区块基准价6万元/亩(其中上江区块基准价8万元/亩),云峰区块基准价5万元/亩,石练区块基准价5万元/亩。土地使用年限50年。
(5)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土地出让价在基准价基础上按投资规模享受一定比例优惠。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优惠10%,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优惠20%,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优惠30%,投资额4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优惠40%;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优惠60%。
(6)由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出租价为每月每平方米4元。
(7)实行园区“封闭运行”的融资政策。
(8)园区内企业使用县城供水系统的其水价按城区工业用水价优惠20%执行。
(9)园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园区内“五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水(给排水)、通讯、通有线电视、土地平整。
(10)企业技术改造(含新建)项目竣工投产后,从县财政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培育特色产品产业先进制造业基地技改专项扶持资金(简称技改扶持资金)补助。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项目,设备部分按实际投资额的3%扶持,土建工程按1%扶持;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项目,设备部分按3.5%扶持,土建工程按1.5%扶持,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设备部分按4%扶持,土建工程按2%扶持;土建投资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以上部分,不安排专项资金。为鼓励原有企业加大环保治污力度,对企业新上的环保工程投资额超过20万元以上的,环保工程投资额扶持比例可提高到10%。单厂(公司)技改项目年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实际投资额土建工程不含土地投资。
四、投资服务:
(1)投资项目办理程序
浙江省遂昌县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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